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权益。若用人单位未能予以年休假期的妥善安排,则需按照员工工资的三倍给予相应薪酬补偿;倘若连这两项都不能做到,那么用人单位理当直接进行裁员操作,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2024-05-17 18:39:01 回复
解析:
员工享受带薪年假的权利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而来的,倘若雇主未给予员工相应的年假休息时间,他们便需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赔偿。
如果雇主不仅未能提供年假休息时间,还拒绝对此予以赔偿,那么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并寻求援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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