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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什么情况可以免刑

明** 福建-宁德 交通肇事咨询 2024.05.15 13:30:00 336人阅读

交通肇事罪什么情况可以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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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予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问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是案件处理过程中,涉案人员积极主动地前往公安机关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这种情况被视为自首;
其次是犯罪分子真心实意地进行悔过,通过向受害者诚恳地道歉,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金,以获取对方的谅解,并且与受害者达成了自愿的和解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而如果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

2024-05-15 13:32: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酒驾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商业险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 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酒驾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商业险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 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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