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正确性,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原有的合同仍然会保持其合法效应并将由变更之后的新公司来继承和履行这一责任。当涉及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更迭时,必须向原公司注册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任何依法设立的合同,对于该公司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合同生效之后,无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变动,都不能成为公司逃避履行合同义务的借口。
2024-05-04 12:57:47 回复解析: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此种还款方法以借款资金本金与相应利息之和按月等额进行偿还的方式十分常见于住房公积金信贷以及众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
这种贷款方案每月的还款金额相等;
2.等额本金还款法:
借款人通过将贷款总额平均地分配至整个还款周期中各个分期支付(每月)来达到偿还贷款的目的,如期偿还上一个交易日至本期还款日之间该期间的贷款利息。
在这个过程中,每月的还款金额逐渐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
此种还款方式通常受到银行规定的限制,大部分面向企业贷款者的此类贷款均采用此种还款方式。
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本金(适用于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而贷款则按照天数计算利息,利息则按月进行偿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主要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后,可以选择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情况下,金额应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在偿还部分贷款后,贷款银行将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及还款年限可能会有所改变,但还款方式保持不变,并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始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方式:
在此种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选择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
在偿还全部贷款后,贷款银行将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解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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