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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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您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老年人时,如果希望进行更改名字操作,可携带户口本、新旧身份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产权处进行线上或线下更名登记手续。详细流程包括: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应由权利人自身提交申请。对于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身份的权利人,需使用相应的法定名称提交申请;而对于自然人身份的权利人来说,则需要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提交申请;
2.如果涉及共有权房屋,则需由所有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3.对于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则需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提出申请;
4.对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则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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