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孕妇原单位将按照规定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总之,产假期间的产妇是享受社保缴纳权利的,原单位也无权以生产为由拒绝缴纳产妇保费。产妇产假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
1. 产假
2.生育津贴
3.?医疗服务
单位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单位不可以停止缴纳保险。简单说: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确立劳动关系之后、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必须为提供劳动者缴纳社保。你所提供的情况,公司同意了劳动者的请假请求,属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行使正常请假的权利,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因此单位必须缴纳保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规定。
缴纳社保费用,这是公司法定义务,不能以劳动者请假未提供劳动而擅自停止缴纳的。
除非劳动者和单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了,单位才可以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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