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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自建房受法律保护吗

周* 云南-文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4.19 07:51:55 453人阅读

购买农村自建房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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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是否能够享受到法律对于购买农村自建住房给予的保护,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护的范围只限于相同村庄自然人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
常规而言,判定买卖交易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其基础在于买卖双方是否属于同一个村庄的村民。
购买者是否满足相关的宅基地使用规范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考虑要素。
这样做可以确保购得的房产符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应政策规定。
最后,至关重要的是,交易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批。
这才是确保交易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所在。
比如,倘若买卖双方并非同一村庄的村民、或者买受方并不符合宅基地使用的相关规范、抑或是交易并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批通过,那么此类购房行为在法律方面将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即便已经签署了购房协议或者合同,法律也无法对此提供实质性的保护。
当卖方有所变更心意时,买方的利益可能就会难以得到法律条款的支持和维护。
但是,只要买卖双方都来自同一村庄且适用于宅基地使用规范,并且交易经过了集体经济组织的严格审批,那么这样的购置就是合法的,可以依法得到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19 08:03:46 回复

对于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区能建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令第257号发布)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在“地随房走”的政策要求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吗?下面由我来为大家解答。
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
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转让)
宅基地是村集体给农民的一项住房福利,只能是村集体内部成员才能享受到,为了保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该项权益,宅基地及房屋要转让或买卖的话,只能和同村人交易,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可外村人交易,但城镇人口是严令禁止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的。
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这一点很多人都容易忽视掉,认为只要户口不迁出去就可以继续申请,但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因此宅基地买卖并不是特别可行,要知道同村内买卖大家知根知底,价格肯定不会很高,不过在预计在接下来的宅基地三权分置下,今后宅基地流转将逐步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效。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建设必须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禁止建设商品房,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风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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