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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能抓住吗

周* 四川-乐山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17 12:14:15 453人阅读

网络诈骗犯能抓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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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网络诈骗分子终究是会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的。
尽管他们利用互联网的匿名特性以及高超的科技手段实施犯罪,使得追击的难度大幅度提升,但是在最近几年里,各地公安机关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诈行动,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实际的侦查抓捕行动,已经获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
对于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来说,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据,警察将依据这些关键信息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深入调查与追踪,尽全力追回被窃取的财产。
另外,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门槛通常设定在涉案金额达到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凡是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当事人都有可能面临刑拘或者逮捕的处罚;而那些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的惩处。
尽管破获这类案件的可能性尚有待观察,但我们的公安战线将竭尽全力,为了维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而奋斗到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17 12:23:4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犯被抓捕后,公安机关会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如果诈骗犯没有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目前网络诈骗破案难度比较高,钱能够要回去几率不是很大。  
1、立案难  对于受害者分散、每一笔诈骗金额不大的案件,公安立案十分为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起刑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但对于网络诈骗受害者分散、每一笔诈骗金额不大的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时显得十分为难。  
2、侦查难  网络诈骗的受害人在被骗后,往往只知道另一方银行账号或者号,而账号的开户身份往往不是本人,导致公安侦查依然很困难。  近年来,网络诈骗逐渐形成跨国界、组织化的产业链。犯罪分子通常身在外国,利用境外的服务器伪装,实施网络诈骗。  
3、要求赔偿难  目前,众多互联网平台与网络诈骗犯罪存在利益关系,互联网平台如果明知其违法却依然为其提供服务。应该限定互联网平台的连带职责,赶紧落实、完善网络审查规则。  一些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对其收录、链接的网站往往不进行审查,甚至只要另一方给钱,它们就予以推荐或实名认定收录、链接网站。因信任搜索引擎或门户网站,很多网民误以为其收录、链接的诈骗网站也是真实可信的,进而上当受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犯被抓捕后,公安机关会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如果诈骗犯没有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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