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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或赠与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综上所述,问题描述“父母把遗产给了儿子,儿媳有权利分吗”尚不够准确,这样回答与你:
1、如果父母在生前,意思表达真实,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并未受到欺诈胁迫且亦不符合,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之中,指定儿子为自己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那么,此种情形之下,该遗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无权分割对儿子由指定遗嘱所获得的遗产
2、如果父母生前,并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儿子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法定程序遗产分割所获得的遗产鉴于该遗产的获得,并非属于遗嘱之中明确指定属于儿子个人财产的情形此种情形之下,儿子从法定继承程序之中所分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儿媳有权对此提出分割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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