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育儿补贴金:
在怀孕与分娩期间,女性职工的原有薪资将予以保留发放,而生育保险基金会通过提供育儿补贴金的方式作为对企业或女性员工的补偿;
2.生育医疗费用:
当生育女职工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因为生育或者流产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项目与标准的相关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以及医药费等,都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额支付;
3.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
对于符合享受产假条件的女职工而言,生育保险基金将会向其发放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作为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
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
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
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孕妇在生产过程中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及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生育津贴,即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按照原来的薪资水平发放工资,而生育保险基金则会通过生育津贴这种方式向企业或女性员工进行补偿;
其次是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该项费用涵盖了女职工在怀孕后期,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各项检查以及分娩或流产时所需的符合规范且标准统一的所需费用,例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等,这些费用都会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另外,对于符合享受产假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还会颁发不低于其年度平均工资2%的一次性营养补助金。
专业解答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专业解答生育保险需缴满一年方可享受福利。若本人未缴足,但配偶已缴满社保一年,可申请报销生育费用,但不包括女性独享的四个月工资津贴。女性申请生育保险时,应获得四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请遵守相关政策要求。
专业解答参保男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治疗费用可从生育保险基金获补偿与报销;其农业户口未参保配偶在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500元生育护理假补贴。
专业解答非婚生育女性在我国有权享受产假待遇,但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她们可休98天法定产假,并可提前15天准备分娩。部分地方如山东省还额外给予60天产假。
专业解答工伤后进行社保补缴,有机会享受部分工伤福利待遇。补缴工伤保险费用和滞纳金后,经批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将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为新发生的费用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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