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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法律效益?

ask****781 陕西-西安 同居咨询 2024.03.05 08:00:26 353人阅读

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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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一对男女在没有正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相互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事实婚姻也被称为“同居关系”或“事实夫妻关系”。

事实婚姻通常指的是一对男女长期共同生活、互相扶持、共同财产或育有子女等情况。虽然没有正式的结婚登记,但在法律上,事实婚姻可能被认定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例如:

1. **财产分割**: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对于事实婚姻中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可能会给予一定的保护和规定,确保双方在分手时能够公平分割共同财产。

2. **子女抚养权**:如果一对事实夫妻有子女,法律可能会考虑保护子女的权益,包括确定抚养权、赡养费等问题。

3. **遗产继承**: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事实婚姻可能会影响遗产继承的权利,使得事实配偶有权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事实婚姻的法律效益和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您身处事实婚姻关系中,并且关注法律效益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了解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总的来说,事实婚姻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法律认可,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但具体效益和权利可能因地区而异。

2024-03-05 14:3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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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现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012

2024-03-05 08:01:05 回复

对于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存在,将不利于我国婚姻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它将不可避免地为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此,一旦社会条件成熟,就应在法律上彻底消除事实婚姻。
(二)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主义
第一种是不承认主义,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如目前日本法律规定,结婚不进行申报登记,夫妻财产契约便不能对抗
第三人,夫妻间也无财产继承权。个别国家采用此制度。
第二种是相对承认主义,即法律为事实婚设定某些有效条件,一时具备了这些条件,事实婚便转化为合法婚。其条件为:
一是补办法定手续,如法规定,凡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无效,但可重新履行法定程序而使之有效。
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居年限,如共同生活2年、3年、5年或一方死亡前共同生活3年,只要同居期间没有提出过无效之诉,该项婚姻即视为自始有效。
三是经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单身与稳定条件,如古巴家庭法还规定,如其中一方不具备单身条件的,经确认对善意一方及子女亦可发生正式婚姻的效力。这种立法主张正逐渐被更多国家所接受。第三种是承认主义,即法律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承认其效力。一部分国家采用这种立法主张。
(三)我国政策、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实践中一直遵循如下原则:

一,一切事实婚姻,一律确认为违法婚姻。

二,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按无效婚处理。

三,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对事实婚姻不同的态度和主张。
第一个阶段为1980年婚姻法生效之前,即1981年1月1日之前。这一时期,只要当事人具备事实婚姻特征,即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都按事实婚姻对待,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承认主义。
第二个阶段为198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生效之后至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相对承认主义。
第三阶段为1983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此时期对事实婚姻采取的仍是相对承认主义,但条件比前一时期限定的严格。
第四阶段为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1994年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属于普通同居关系、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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