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面试巨一自动化,准备去上班了。但是又听说安徽巨一自动化出差补助及加班的情况有些不合情理,请问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啊?
安徽巨一自动化出差补助及加班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加班是有时的,出差也是会有补助的。在巨一搞白车身焊装设计很不错,发展空间大,就是不在巨一干了,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还有巨一新能源那一块,国家支持力度不小,巨一争取国家的扶持很可观。
巨一的''AT事业部是专门做汽车的减速器,前后桥壳,发动机,齿轮箱等等设备的装配线,检测线,测量机的事业部,是巨一起家的业务,所以不能丟。
在巨一干,关键是什么?不能怕苦,怕累,要有坚持。如果你能力不行,就要有态度,敢冲,敢干。如果你能力强就要有狠心去管理,不要碍于面子。总之你的一切要符合公司的大愿景。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现在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出差的加班时间计算现在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二)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以标准工时制下的每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8:30-12:
30,13:30-17:30)为前提,例如用人单位安排某员工前往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该员工于当日14点从苏州前往连云港,当晚住宿于连云港.次日上午前往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并于该日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假设两地的公路单程时间是6小时,该员工检查产品质量只需1小时(以上时间假设为已有客观证据证明).用餐和休息时间员工可自行安排.那么该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认为,虽然该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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