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客体要件。
解析:
1、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专业解答对本罪的处罚依据情节,个人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或拘役,罚金1万至10万;情节恶劣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2万至20万。企业或组织犯罪,除对企业罚款,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按同样标准定罪量刑。
专业解答"诱骗投资人期货买卖"罪的构成包括:客体上,侵犯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客观上,通过虚假信息、伪造交易记录诱使交易,造成严重后果;主体限定为证券期货交易所、公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或监管人员;主观上,行为人明知虚假仍故意误导,过失不构成。
专业解答证券期货诱骗投资罪名的关键要素包括:犯罪主体限于交易所从业人员、监管人员及其机构;犯罪者有故意欺骗行为;侵犯交易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客观上通过诱骗导致重大交易后果。
专业解答"诱骗投资人期货买卖"罪的构成包括:客体上,侵犯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客观上,通过虚假信息、伪造交易记录诱使交易,造成严重后果;主体限定为证券期货交易所、公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或监管人员;主观上,行为人明知虚假仍故意误导,过失不构成。
专业解答证券期货从业者欺诈投资者,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或拘役,罚款一至十万元的法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额度可达两万至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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