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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网络 相处中发现不合适 提出分手 女方不同意

ask****862 福建-泉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17.12.16 19:54:34 1人阅读

相识网络 相处中发现不合适 提出分手 女方不同意 家里坚决反对 女方总一死威胁 想再相处看看 依然觉得不合适 恰巧女方怀孕 她的极端让我没办法 只好登记 孩子生下后 因为工作两人分居 在同城 不过还是爱不起来 15年至今无夫妻生活 也不住一起 现无法再继续这样过没有意义的婚姻 多次找女方商谈离婚无果 动不动就去死 说可以没有爱没有性 就是不离 说放不下 搞不懂这样的生活放不下什么 我是受够了 不想一辈子搭在这种人身上 现想起诉离婚 想知道这种情况麻烦吗 能顺利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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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是不明智的,请理性对待你的婚姻和生命祝你幸福

2018-01-23 12:01:07 回复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    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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