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十二月九号开车在双黄线(虚线)向左挑头时被我后面来的面包车越双黄线撞了,当事人后招来他的儿子处理此事,他儿子来了就给他的保险公司(平安)打电话出险了,并当场认全责,主动要和我到4店修车,但是后来因他父亲的车子只有交强险不能赔付我修车钱4503元时,居然想不赔付了,之后我采取了报警,在调解时,他家不但不认全责,并且说我开车把他撞倒双黄线那边的,不想赔付,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的车是新车没有行车记录仪,我只有事发之后手机里的相片(拍摄当时车的停发位置和方向)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2019-01-19 03:2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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