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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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情况:
1、贷款买过1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
2、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申请贷款购买新房
3、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
4、个人名下曾有2套商贷购房,均已还清贷款并出售,需提供2套房的出售证明。
5、个人名下1套房商贷已还清,另1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证明。
6、夫妻2人,一方婚前有房无贷,另一方婚前有贷无房,婚后贷款买房。
7、纯公积金贷款: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也就是说,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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