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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什么是值勤加班津贴?

共** 西藏-拉萨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28 07:09:26 8人阅读

你好,我叔叔他是一名警察,工资表上有一项值勤加班津贴,请问一下,那是什么来的?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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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周末或者节假日加班工资,工作内容是:比方说迎接上级(国家、市、区级)检查,或者上级政府部署的活动任务,比方说室外操场的活动场地布置及活动时的会场接待和秩序维持等。

2017-11-28 07:1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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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警察的值勤加班津贴应该可以参考普通加班津贴。
1、加班津贴从理解上来说,一般都是对加班的一种补贴的。至于具体的情况,要看各用人单位的支付方法的。有些用人单位是加班费支付不足,所以弄个补贴的。
2、加班津贴都是针对有加班行为时才支付的,如果你没有加班的话,一般的话,用人单位都不会支付的。

2017-11-28 07:10: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停工留薪期不享有加班费。r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r  《工伤保险条例》r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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