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村位于都江堰市中心镇,以前修公路我已经安置了,可村里土地没有征收完,现在村长在没有开社员大会的情况下跟几个代表就把土地卖了,我小孩今年已经2岁半了,却被告知在安置条件范围之外。我想咨询一下你,这样合理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村长在没有开社员大会的情况下跟几个代表就把土地卖了这种情况不合理。
2017-11-27 09:48:44 回复
您好,是可以把户口分开的。离婚后一方不给户口本时,可采取协商的手段,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侵权,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2019-01-18 22: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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