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李,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张,居民身份证号码
丙方(承租方):天津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年月日,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出租方与乙方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二期底商(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该租赁房屋实际由丙方用于经营餐饮;
租赁期间,豪业公司将该租赁房屋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又将该租赁房屋转让给甲方,即现在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系甲方;
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现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
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与乙方和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自愿就解除《租赁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租赁房屋坐落于天津市二期底商(按照《房屋产权证》注明的地点写明)。
租赁房屋的面积:
该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方米。
租赁房屋的用途:
乙方和丙方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餐饮。
第二条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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