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和第三人与委托人三者之间的义务关系是什么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2、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3、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专业解答合同如损害第三人权益,需具体情况分析。恶意串通导致的无效合同,需归还受害者的财产;非恶意一方不知情下的损害,由恶意方担责。第三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专业解答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第三方持有相关权益和利益,可代为履行。但特定情况下,如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债务人亲自履行时,第三方不得代为履行。债权人接受第三方履行后,债权自动转移给该第三方,除非另有特别约定。
专业解答第三方知道对方是隐名代理的话,受托人是不能起诉第三方的,当事人近亲属也是可以做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若是依旧不知道隐名代理委托人起诉第三人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的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的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合伙企业解散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此时是可以由合伙企业的股东共同协商,委托相关的合伙企业解散程序的清算人。需要注意的是,其实在合伙企业进行清散的时候,此时也是可以由我国的人民法院选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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