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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简易程序形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呢

尹** 甘肃-临夏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11.13 06:47:52 97人阅读

朋友醉驾被抓捕了,也不知道简易程序的规定是什么,所以请问一下醉驾简易程序形式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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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2017-11-13 06:5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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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
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一般会比较快结案。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醉驾简易程序形式

2017-11-13 06:48:5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之日计算。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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