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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送达方式

简易程序的送达方式主要包含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

直接送达那可是最常见的,就是把诉讼文书直接给到受送达人本人。

要是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那就用留置送达。

这时得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把情况说明清楚,在送达回证上记下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然后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就行;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那儿,再用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下送达的过程,这就相当于送达。

委托送达,就是委托其他法院去帮忙送达。

邮寄送达就是通过邮政机构把诉讼文书寄给受送达人。

转交送达主要适用于军人、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等那种特殊情况。

在简易程序中,这些送达方式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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