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若有小孩,则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美国联邦证据法第403条规定:“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证据规则正的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到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英美证据法还专门对一些证据的关联性作了限定。 英美证据法还专门对一些证据的关联性作了限定,大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有关被告人的品格没有关联性,但存在某些例外: 一是如果被告人提出有关其本人的品格证据,那么控方可以提出相反的品格证据进行反驳; 二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品格证据不受相关性规则的限制; 三是如果提出品格证据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而是为了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可以不受限制;
2、被害人品格一般也不具有关联性,但庭审中如果出于准确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之需,可以存在某些例外: 一是如果被害人主张在犯罪过程中是无过错一方,而被告人持反对意见,这时可以允许被告人提出有关 被害人品格和行为的证据,作为证明当时被害人的行为与其品格存在一致性的重要佐证; 二是控方也可以提出维护被害人的品格证据,但必须在被告人对这一问题提出相关证据后,对方可提出相反的证据; 三是在性犯罪案件中,有关被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名声或评价不具有关联性;
3、被告人的前科或先前的类似行为一般不具有关联性,除非它构成被指控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
4、特定的诉讼行为。譬如:曾作过有罪答辩,后来又撤回;
5、特定的事实行为。 如事件发生后某人实施补救措施的事实就不得作为该人对此事件实负有责任的证据加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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