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可告他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可以。 1、女方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男方要求男方赔偿。 2、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对未婚先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对于女方未婚先孕法院可能根据以下情况作出具体判决。 3、女方想要留下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
律师解析 未婚先孕,以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 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果女方执意将肚中胎儿生下,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尽到抚养义务并支付子女抚养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