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她前任的孩子已经接走了,我们共同生育的孩子我自己养着,现在她前任的孩子在她亲生父母那里大伤别人的孩子,医疗费用要二十万,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生活等产生的债务,她前任孩子伤人赔偿费用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且孩子也不在你们共同抚养。解决方案是这笔费用应由孩子实际监护人即她前任承担赔偿责任。若对方要求你承担,你可拒绝,必要时可保留证据,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2 04:05: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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