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把我们家的土地承包给了一个养殖野猪的商贩,但是现在人家不续租了,所以我想问一下对于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与执行怎么处理
你好,对于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与执行的回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范围
1、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7、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纠纷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范围。
专业解答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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