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写明的内容有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防雾灯基本情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和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各项和房屋相关的内容。
2、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专业解答在家电产品采购合同中,需要写明买方和卖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同时还需要对产品的信息、单价以及总金额、交货的方式以及地点、交货的时间,运输方式、甲乙方的责任、违约义务等信息进行描述和约定。
律师解析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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