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我于2017年11月在桑植县瑞塔铺镇上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讲好参加活动可以优惠。我们许多人都参加了活动,缴纳了5万元购房押金,当时开发商給我们签了借款合同。讲好18个月后退还押金,借款合同上写的是开发商其中一个老板的个人名字,只有他的电话号码。合同上明确规定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用他在镇上的一个商铺做抵押。现在打电话联系不上他人了,我该怎么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他吗?
你好,对方欠你的钱,一直不还,那你也就只能采取起诉解决这一种方式。现在这样欠钱不还的事情是非常多的。我建议你尽快起诉,寻找对方的财产线索,最好是进行查封保全。这方面的案件我办理了非常多的,十年来办理了几百件的,金额较少的可以自己去法院,也可以律师代写起诉状指导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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