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扬州法律咨询 > 扬州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五峰山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已开工

五峰山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已开工

ask****952 江苏-扬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17.10.26 09:09:37 20人阅读

五峰山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已开工,在利用集体土地时对村民未进行补偿,因是国家工程边施工边谈补偿安置,此说法对吗、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扬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66521793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2486条

补偿应该在征用前补偿到位的,程序是这个样子

2017-10-26 11:11:0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是征地工作的主要内容,亦是一项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其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既要考虑到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国家建设的发展,又要考虑被征地单位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力求做到国家利益优先,兼顾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各方利益。  
1、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  一是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征用农民的土地等于剥夺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因此,征地补偿应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以保障农民兄弟的利益不因征地而受损。  二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的原则。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不能因征用土地之后的用途改变而改变,而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原来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给予补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的标准给予补偿,对地上物的补偿和对人员的安置也是如此。  
2、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用。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土地补偿费,主要是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二是安置补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规定。  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如房屋,水井,林木及正处于生长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安置剩余劳动力。  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用单位,用地单位和有关单位,通过发展副业生产和举办乡镇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可以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者其他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

2019-01-18 10:51:5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