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该要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要承担责任吗问题带来帮助。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保险责任。对于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特别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如果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保安义务,并且没有失职行为,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存在过失,则要根据过失承担责任。保安的服务内容是负责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门户以外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