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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王** 广西-南宁 行政处罚咨询 2022.10.23 09:13:15 389人阅读

你好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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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哪些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2-10-23 09:14:15 回复

行政赔偿中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有哪些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赔偿标准(一)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减少的收每日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确定赔偿额。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掊,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2)、(3)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加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其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其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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