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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怎么办
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侵犯相邻业主权益时,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恢复原状;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律师解析 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 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物业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予以制止,要求业主恢复公共区域原态,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经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予以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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