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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图。

杨* 黑龙江-伊春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0.07 11:44:05 230人阅读

朋友从毕业之后就在一家企业上班,可是这几年他们公司的待遇越来越差,而且还一再的要求我朋友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所以我朋友就跟他上级有了争议,现在想要调解一下,所以需要一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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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图
一、申请与受理
1、调解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信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3、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写明与谁发生的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的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4、审查:
(1)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
(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一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费用:不收费。
二、调查核实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作《调查记录》,并由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三、组织调解
调解程序:
(1)书记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人员情况;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会议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
(3)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和意见,询问有关案件、核准实时;
(4)公布核实的情况和调解意见,询问有关案件、核准事实;
(5)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不管是否达成协议都要记录档案,当事人核对后签字。
四、调解终结
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
(1)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
(2)当事人撤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
(3)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
(4)调解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五、系统管理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理业务都是手工操作,暂时没有完善的系统管理。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归档
(1)案卷应在结案送达后一个月内归档,案件承办人应督促立卷装订人员及时立卷归档。案卷归档前,案件承办人应对案卷材料进行检查,并在备考表中签名或盖章。
(2)归档后的案卷,应在案卷封面右上角加盖“归档”章,按年度、案号、保管期限分别制作档案目录。
2、保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

2017-10-07 11:5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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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劳动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包括下述几个阶段: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应当做到:争议事实清楚,尽可能有依据和证据,调解请求具体可行。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进行立案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查当事人的资格,是否与本案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争议事实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争议类型是否属于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等。然后,通知当事人立案调解。
2、实施调解。根据争议事实与调解请求,研究争议事实和是非界限,拟订调解方案,实施调解。调解方式可以是正式的,如召开调解庭;也可是非正式的,如各种形式的谈话。
3、制作调解文书。调解成功即制作调解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依据。调解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达成和解协议的主要依据、意见和实施方案。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功即制作调解意见书,反映调解人的意见,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参考。调解意见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因等。
4、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在一个月内实施调解时间可以排除)仍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成功,当事人翻悔的,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仲裁。

2020-12-10 17:16:46 回复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
  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纠纷,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决定。调解委员会审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审查调解申请人是否合格;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申请的范围和条件。工作规则第15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接到 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已经经过仲裁裁决或 法院判决。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调解前的准备。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争议的 焦点等。
  
(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 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 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
  
(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3、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调解委员会主任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当事人意见;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当事人协议。
  
4、调解终结。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当事人撤回 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以上是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图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
(1)开始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
(2)进行阶段。
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①、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③、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3)结束阶段。
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对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提交材料。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2、受理。工商部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调解。受理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后,应指定调解员一至二人进行调解。简单的合同争议案件,可以派出调解员就地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4、调解终结。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签署调解协议,或签订新的合同。调解不成立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调解终结后,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由调解员署名,加盖合同争议调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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