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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不能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何* 吉林-辽源 工资福利咨询 2022.09.20 13:13:45 453人阅读

用人单位能不能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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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2-09-20 13:1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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