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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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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收房时怎样可更好避免权益受损

张** 陕西-汉中 房屋买卖咨询 2022.09.17 20:39:09 467人阅读

购房者在收房时怎样可更好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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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一:签收房文件前先验房
先验房后交费,再签署收房文件是较为合理的收房程序,但是某些开发商为了方便自身工作或者为了规避购房者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房而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先签文件、缴费再交钥匙。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先验房,如果实在无法改变收房流程,购房者也应当在收房文件上留下“未验房”字样,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利证据。
2、方法二:确认开发商是否达到交房条件
收房时,购房者应当使用“三叉戟”,检验开发商交房时应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且这三大证件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不管购房合同是否有约定,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法律规定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之一。购房者还应注意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是否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及印章,房屋的交付应符合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条件,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方法三:检验面积是否存在“缩水”
期房难免出现面积误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超过3%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收房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对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情况,必要时可自己委托相关测绘单位,重测面积。如遇到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分别约定清楚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以及误差处理办法,避免出现多付钱购买公摊面积的情形)。

2022-09-17 20:4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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