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要看地区,有的地区的一个社保年度是1月到12月,这个年度结算一般就每年年底的最后几天。有的地方规定一个社保年度是当年7月至次年六月。这时年度结算截止就是6月底。
2017-09-28 10:09:07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为确保2017年1月社会保险费正常结算和征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1.2017年1月社保结算时间临时由25日调整到23日。1月23日结算后,24至25日业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单位相关业务(单位社保登记、人员增减等)及各类人员的退休业务。
希望能解答你关于2017年度社保问题清算缴费最迟什么时候?的问题。
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市工人平均薪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工人平均薪水发布及薪水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规则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就2013年度我市工人平均薪水及2014年度社会保险和薪水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市工人年平均薪水为51120元,月平均薪水为4260元;2013年度公司工人年平均薪水为48841元,月平均薪水为4070元,计量计划内破产公司工人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任工人年平均薪水为68568元,月平均薪水为5714元。
二、2014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薪水福利等待遇准则,按4260元计量。
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和工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最高准则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工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准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93号文件)执行。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2014年度相关待遇简表2014年2月28日出处:名称:《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市工人平均薪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组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津人社局发〔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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