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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张** 陕西-榆林 诉讼管辖咨询 2022.07.07 22:00:25 420人阅读

需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但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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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2-07-07 22: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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