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防城港法律咨询 > 防城港工程质量纠纷法律咨询 >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王** 广西-防城港 工程质量纠纷咨询 2022.07.03 19:38:11 385人阅读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防城港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防城港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我们又称为“质保金”。施工企业除了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外,还需缴纳质量保修金。而两者的缴纳能够有效地提醒施工方的安全责任态度。
2、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与施工质量保证金这两个概念,虽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法律属性却截然不同,前者在合同中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后者无法律依据,等于变相的垫资施工。因而属于非法行为。两者法律屑性的不同。因此处理时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质量保证金实行管理。质量保证金适用于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2022-07-03 19:39:1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我们又称为“质保金”。施工企业除了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外,还需缴纳质量保修金。而两者的缴纳能够有效地提醒施工方的安全责任态度。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与施工质量保证金这两个概念,虽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法律属性却截然不同,前者在合同中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后者无法律依据,等于变相的垫资施工。因而属于非法行为。两者法律屑性的不同。因此处理时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旅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质量保证金实行管理。质量保证金适用于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两者的区别
质量保证金缺乏法律依据。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笔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禁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的通知)规定,属无效行为,有关部门应按规定追究行为人的相应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反还。
因此,施工单位不必等到保修期届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可以要求返还质量保证金及法定孳息。
对上述观点的疑问:根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版中第九十四页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应该是同一概念。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如何维权?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但应注意: 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的,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予以处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补救。 ②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不法行为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些。 ③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原则上从其约定。但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人享有两种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5132人阅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行为,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有哪些,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3691人阅读

环保问题一直是国家防治的重点问题之一,建筑工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那么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哪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内容有哪些,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定有哪些呢?

项目管理
71594人阅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是什么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项目管理的概念是什么,项目管理流程是怎样的,项目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以及项目管理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4284人阅读

低质量工程这样的报道经常出现在新闻中,这就是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规定有哪些,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等知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建设
24938人阅读

近几年我国的交通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工程各地相继开展,这些是我们接触最为常见的工程建设,那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那些规定?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