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三个月一次性计发;实行房屋补偿的按过渡期计发。其标准为: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每月
2.6元(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户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发);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发;商业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发。
在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条件的,应先建设还建安置房,后实施房屋征收。
(一)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每月9元平方米的标准计发(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上述标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下同)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方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
1.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7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13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
2.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25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3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三)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方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另行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7个月起按上述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13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
1.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25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水、电等费用自负,但过渡期限内不付房租。还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征收人不按照通知时限接收房屋搬迁入住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作为其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助。在该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的,不支付该费。 由于拆迁人责任使过渡期限延长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产权置换,也有人叫做产权调换,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会有涉及,那么产权置换安置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产权置换房土地使用证都有哪些规定呢,以及拆迁产权置换补偿比例的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拆迁安置问题和相关政策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那么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有哪些,上海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有哪些,以及城中村改造回迁房相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要想在某个地方进行工程建设,首先就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行,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协议就是相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拆迁的相关内容作的约定。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也是为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在拆迁的时候通常会制定协议,那么拆迁协议是怎么写的?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