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可以宣布解散。
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宣布解散的情形包括:
1、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散事由,并且现在已经出现;
3、合伙企业中的全体合伙人决定要解散;
4、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现在已经无法实现的;
6、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遣散费是当雇主同一位雇员终止雇佣关系的时候,向雇员支付的一种一次性补偿。
2、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3、一般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
(1)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
(2)工作两年没有合同,单位行为违法的,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无故遣散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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