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制造和贩卖伪劣农药、假冒兽药、伪造化肥等行为,或明知不符合标准、失效的产品仍销售,或将低质产品冒充优质销售,当造成经济损失达20,000元以上或其他重大经济损失时,司法部门将高度关注并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售卖伪劣化肥如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制造或销售假冒农药、化肥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支付销售额50%-200%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农业生产损失,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支付相应罚款。
专业解答销售伪劣化肥,若价值超100万元,依据法律,量刑通常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中国,销售伪劣产品属刑事犯罪,涉及假冒或伪劣行为的销售商和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当销售金额超过立案标准,即构成此罪。
专业解答售卖伪劣化肥如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制造或销售假冒农药、化肥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支付销售额50%-200%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农业生产损失,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支付相应罚款。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销售伪劣化肥罪量刑有什么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客体要件。销售伪劣化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
律师解析 客体要件。销售伪劣化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
律师解析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化肥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化肥。 (2)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而故意予以销售; 二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 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不能构成本罪。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法院应当结合具体案情,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1.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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