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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出资15万给女方购买的婚房装修,现在分手了,想要回15万,可以吗?

ask****472 辽宁-铁岭 财产分割咨询 2022.06.10 09:38:56 444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男方婚前出资15万给女方购买的婚房装修,现在分手了,想要回15万,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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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23453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34462条

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出资的话 因为未能结婚 这个款项是可以要回来的 但是由于装修会有折价 应该不能足额拿回十五万

2022-06-10 11:5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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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鞍山 咨询解答:7235条

问一下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婚前财产?

2022-06-10 10:10:08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2690条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

2022-06-10 14:24:09 回复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办理的新房产证,是夫妻俩名字,这房子产权就属于两人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扩展资料:夫妻共同财产特征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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