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长沙法律咨询 > 长沙妇幼权益法律咨询 > 想走读辅导员不批准怎么向教育部门反应?

想走读辅导员不批准怎么向教育部门反应?

ask****575 湖南-长沙 妇幼权益咨询 2022.02.11 12:14:47 497人阅读

想走读 辅导员不批准 怎么向教育部门反应?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长沙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各地的标准可能不一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同一年级重读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跳级或者部分科目免修。市教委日前出台《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管理根据规定,学生各科学年总评合格,予以升级。学生有学科学年总评不合格的,可由学校组织补考后随班升级。小学学业修业期满的学生均可升入初中学段学习。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在同一年级需要重读的,须由家长[微博]在学年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可予以重读。义务教育阶段重读最多不超过2次。毕业年级不申请重读。申请跳级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习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可跳一级就读。毕业年级不办理跳级,不跨学段跳级。跳级学生须参加跳过年级相关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单科免修学生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习能力,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可予以单科免修。单科免修学生须参加该门学科的毕业考试或学业水平考试。转学管理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其中,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出。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