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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过户的流程可以给我说下吗?

康** 广西-百色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8.07 12:25:46 22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广州房屋过户的流程,我朋友的房子现在不住了准备卖掉,想提前了解一些需要用到的程序,以防办理的时候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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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2017-08-07 12:3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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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3、4、9项  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以上是广州房屋过户的流程

2017-08-07 12:26:4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广州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一、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协议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如果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暂时居住地民政部门一般不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提起的、由人民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1、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的一方持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立案即可;
2、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外地的一方提讼,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讼,可在本地提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
3、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
4、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提讼。
5、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对方提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一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
三、一方失踪,对方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提讼。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离婚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离婚
1、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登记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办理离婚。
2、在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离婚。
3、中国公民婚后分居国内外,国内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立案。
4、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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