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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11月2日,代表单位参加

ask****127 吉林-松原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9.20 22:43:17 318人阅读

本人于2020年11月2日,代表单位参加羽毛球比赛,比赛过程中,跟腱断裂。单位领导说走意外保险就行,去除医药费,每天300元补助。不用走工伤。但意外险下来后,没有300元补助。这个时候距离受伤已经过了6个月左右。现在跟腱断裂两个腿不一样粗细,时常肿胀,不敢受力。 合同好几份,最终的不是本人签字。 我想咨询,现在工伤鉴定是否有效,我该怎么走流畅。(合同规定仲裁在北京,受伤在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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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是否可以评上伤残等级,是需要经过以下两步的: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分为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一般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如果是属于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1-09-20 23:0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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