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公司要我们交医疗保险,可是医疗保险又分基本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请问这两种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
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基本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以上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的回答
专业解答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有以下规定:门诊或急诊就医,需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方可报销,比例为50%。住院治疗选择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费用享85%报销,3万至4万元费用则享90%报销。具体比例根据费用金额和医院等级而定,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专业解答医保卡资金不清零,断交可能影响福利享受。已支付费用不清空,可用于购药和门诊费用。无清零制度,余额可通过热线、银行或指定医院、药店查询。交易记录可打印,有疑问可至中行零售业务部门查询。密码可通过热线或银行修改,遗忘可挂失并设定新密码。
专业解答因企业原因致员工医保中断一个月,员工有权申请补缴。个人离职则无需企业承担。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将受社保机构处罚,包括补缴、支付滞纳金,并可能面临欠款总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专业解答当保险合同执行遇纷争,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适当方式解决。合同双方应理性沟通,明确责任与义务,寻求共识。若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专业仲裁或法律途径,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和谐处理纷争,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专业解答当保险合同执行遇纷争,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适当方式解决。合同双方应理性沟通,明确责任与义务,寻求共识。若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专业仲裁或法律途径,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和谐处理纷争,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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