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的细则大概是什么 在线等

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的细则大概是什么 在线等

蒲* 四川-南充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7.20 10:03:59 155人阅读

我是重庆人 去年受了工伤我老板不承认 今年我打算去认定 请问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的细则大概是什么 有什么标准呢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南充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017-07-20 10:12:59 回复
咨询我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日内向负责工伤认定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伤害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参保所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也可以直接向参保所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受理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区县 (自治县、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在市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由其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职工在参保地之外发生事故,可由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由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2017-07-20 10:05: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