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农村买了一栋房屋 与屋主达成协议 其全部土地归我们所有 但因他还在这里暂时居住 就留下了部分土地 协议规定等其百年归世或者跟随子女走后无偿给我们使用 现在他儿子说土地是他的 他们已经分家 想给别人种 我们有什么抗辩理由吗 ?这属于农村土地房产纠纷吧?
单纯土地纠纷是这样:土地经营权可以转让,转让使用日期不能超过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日期。你们的协议有瑕疵。超过原承包合同规定日期以后的部分无效。超过原承包合同规定日期以后你要与集体另签合同。你们的纠纷是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你的证据是协议,他的证据是原承包合同。另外,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转让,须经发包方(集体)同意。无其他情节,你能胜诉
2017-07-03 15:19:15 回复专业解答发布合法有效的拟征地公告才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第一步,拟征地公告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有法律效力的征收信息的告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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