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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识字,立房产遗嘱找谁,怎么立?

ask****318 江苏-南京 遗产继承咨询 2021.06.01 07:59:50 459人阅读

父母不识字,立房产遗嘱找谁,怎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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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字的老人立遗嘱就可以通过见证遗嘱或者是代写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来进行处理,但对于此遗嘱都需要有见证人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人才可以实施,从而此遗嘱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2021-06-01 09:23:0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12条

可以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或者以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

2021-06-04 09:2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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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781条

可以去公证处或者找律师做见证

2021-06-01 23:1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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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4312条

去鼓楼区青云巷31号;江苏省遗嘱库免费办理

2021-06-01 10:49:1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5条

您好, 可以录音录像,找两个见证人。

2021-06-01 10:4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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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517条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见证遗嘱

2021-06-01 10:2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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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6467条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2021-06-01 08:45:37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1852条

你好,可以找律师见证,有需要可联系

2021-06-01 08:1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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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找人代书遗嘱

2021-06-01 08:0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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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3104条

可以去公证也可以委托律师见证,不会写字可以拍视频代书的

2021-06-01 08:00:57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4029条

您好!律师可以帮忙

2021-06-01 08:0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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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
一. 房产证未经过其他产权人同意是不能转借他人的。因为侵害了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户口问题较简单。只要觉得迁入者不涉及自身利益,方便朋友或其他亲戚,问题不大,但最好是通过家人商量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
二、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 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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