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工亡条件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赔偿。
最高赔偿2016年标准约65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专业解答建筑工地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应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总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个人年收入30%的罚款责任,单位本身也将面临10至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措施旨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地安全。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由谁支付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死一般是由建筑工地的管理人或者是所有人来进行承担,如果能确定谁是属于侵权者,那么就可以让侵权者来进行承担,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受害方的情况来进行承担。
专业解答建筑物高空坠物死人案件责任是由侵权者来进行承担,但如果经调查很难确定责任人的话,那么就需要由建筑物的使用人进行承担,对于使用人在给予补偿了之后就可以直接向责任人追偿。
专业解答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律师解析 建筑工地工人死亡责任划分要看具体情况。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不能成立承揽关系。 若乙方是承揽人(相应地,甲方是定作人),则乙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