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的主要区别在于执行主体和职责。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而劳动仲裁则处理涉及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包括劳动关系争议、劳动合同争议、解雇争议、工作时间与福利争议、工伤与赔偿争议等。其他法定劳动争议也需受理。
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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